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全委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立法步伐,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切实强化依法监管;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委法治思维,将法治精神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对发展改革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委党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高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2021年,委党组集中学法1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邀请省委党校法律专家给包括委领导班子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法治建设新时代”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委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委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1年,委党组书记、主任多次就法治建设作出批示,要求组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调研,全面掌握发展改革系统执法现状。主持召开党组会、委务会听取有关立法申报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委内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大法治建设工作,针对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的问题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处室、委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对标先进、补足短板,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全面工作。 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主管法规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部署各项法治工作。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委内依法行政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委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委内依法行政考核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处室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在委内建立法治联络员制度,每个处室抽调一名业务骨干担任法治联络员,负责传达及辅助完成机关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全委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印发《2021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就加快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提出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等6方面16项具体工作任务;就着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6项工作重点,为推进2021年度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保障。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提升发展改革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高标准高水平法治机关建设
(一)大力推动法规文件“立改废”工作。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着眼发展改革职能调整和工作迫切需要,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后,2021年我委又有1部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1部政府规章《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审议,将于3月1日实施。由于近年来我委坚持立法先行、服务发展改革大局,各项立法工作成效显著,在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委作为四个发言代表之一,就立法工作经验作了典型发言。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我委起草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有力保障了行政处罚事项的规范统一。认真开展不符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清理,确定需要清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共计61件,其中废止54件,拟修订7件。牵头对我省现行有效的招投标领域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58个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目录管理。 三是认真做好立法协调工作。 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全年共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大、省政府等转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156件,为保障我省高质量立法工作履职尽责。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组织开展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调研。 为破解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执法力量不强、执法能力弱这一难题,我委会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法律顾问等开展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专题调研,组织委内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进行座谈,赴18个地市开展调研,全面摸清了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现状,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就如何改进和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全面梳理发展改革系统执法事项(监管事项)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事项,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对照权责清单,梳理我委实施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共计67部,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两类行政执法事项共计99项,并明确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执法层级等,形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管事项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事项,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 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工作,在新乡市牧野区发展改革委、安阳市节能监察局试点推行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最大限度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促进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在价格执法方面,坚持关口前移,服务下沉,重点围绕涉纪反腐、扫黑除恶、非法采矿等,协调指导全省各地办理价格认定130多件,及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在节能监察方面,认真梳理重点用能单位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点及后果,印发《重点用能单位可能违法风险清单》,深入企业一线宣传指导,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建立能耗双控预警机制,按月通报全省进展,成立4个专项小组赴有关地市开展实地指导服务。积极参加全省首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获得三等奖。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经申报推荐、实地考核和综合评审,确定汝州市发展改革委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第三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为全系统树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标杆和榜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56人参加执法证“新证申领”考试并全部通过,加大对已领取执法证件共106人年度审验督导力度,全部按时间要求完成年度审验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部分处室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提醒,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 印发《河南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节能监察执法,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创新节能监察方式,开展异地节能监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1年组织对七大行业共计61家企业开展了年度节能监察。
(三)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如在起草《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过程中,我们组织了重点领域课题研究、专家论证,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在价格调整上,我们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基础上,还严格进行成本监审。如为配合做好社会较为关注的“双减”工作,我委制定了我省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在定价时以成本调查结果为基础,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 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关口,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研究,全面提升我委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质量。全年共出具各类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1份。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合同签订和诉讼案件办理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021年,法律顾问为我委提供各类法律咨询80余次,审核各类合同和战略合作协议3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0多份,代理我委出庭应诉6次,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四)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组织法治培训。 邀请省委党校法律专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辅导报告。联合省法学会邀请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来我委举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着力提升我委干部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行政执法培训,着力提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以案说法”。 先后两次对我委2018-2020年三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2021年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梳理剖析,分析各类案件的特点和易发领域,提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全委印发学习,督促机关各处室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紧密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谋划制定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号召委机关全体人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参加全国普法办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我委制作的《美丽中国·绿色中原》宪法宣传微视频荣获全国优秀奖。我委法规处工作人员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积极做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宣传贯彻,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门户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并向全委发放《行政处罚法释义》100余册,确保新行政处罚法在我委第一时间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印制并发放条例读本3万余册,在全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五)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近两年,随着我委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案率显著下降。2021年,我委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7件,出庭应诉6次。每次开庭应诉前,我委组织相关人员会同委法律顾问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做到答辩形式规范、依法说理充分、提供证据全面及时。目前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均胜诉,树立了我委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为发改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积极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建立健全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为应诉案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扩宽主动公开范围,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民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委出台政策、工作动态了解及时、查找便捷、监督有力。 一是依法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2021年,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5条,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655条,门户网站访问量超过7000万人次。2021年,向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双公示信息173条。 二是着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组建新媒体信息研创发布专班,深入研判信息发布选题,利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种方式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结合委重点工作,制作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网页端和手机端电子书、“了不起的‘十三五’”短视频系列报道、5大领域发展报告的网页版和宣传海报、“回顾2020,河南发改这一年”专题网站;“7·20”特大暴雨灾害和8月疫情期间,策划多篇抗灾救援报道,设计制作专题网站,特别是7月20日当天,第一时间搜集第一手交通运营、天气预警及救援信息并发布,为广大群众纾难解困。 三是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网上咨询。 2021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邮寄信件等形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1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复等领域,全部按照规定期限依法办结。严格按时限做好网上咨询答复,2021年,共办理网上咨询416条。 四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有关要求,持续推进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为50项,全部网上可办。
(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一是完善机关内部审查机制。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建立委内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处室联络员制度,在委OA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流程的必选环节,嵌入国家最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表》,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抓实。 二是开展政策措施审查。 增量政策审查方面,组织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对2021年以来我委起草的规章,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检查。经梳理,我委2021年出台的21件增量政策措施在印发前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存量政策清理方面,在全委开展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专项清理,梳理出2021年5月1日之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共计122件。其中,发现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内容的政府规章1件,建议修改;发现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内容的其他政策措施1件,建议废止。 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邀请省市场监管局专家来我委组织公平竞争审查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全委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提升了审查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全面履行职能,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
(一)有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会议后,我委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有力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牵头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提请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项工作组,从省直15个单位抽调20名骨干力量组建省重建办,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编制重建规划。 积极构建形成以总体规划为引领、专项规划和地市实施方案相协同的“1 N X”统一规划体系。研究制订《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该规划已于今年1月29日由国务院批复实施。 三是强化项目谋划实施。 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谋划灾后重建项目,共梳理总体规划内恢复重建项目14018个,总投资1092.2亿元。组织6个调研组分赴9个地市开展实地调研核查,就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进行指导,将灾后重建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建立环保白名单、月调度、定期核查等三项制度,以高质量项目谋划实施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质量。 四是扎实推动分包帮扶。 牵头起草省领导联系和省直部门帮扶受灾重点县(市)方案,27个对口厅局累计选派100多名骨干组成工作队常驻灾区开展帮扶。印发委对口帮扶新密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抽调业务骨干常驻新密市开展帮扶工作,指导新密市做好78个灾后重建和提升项目的梳理,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省包县、市包乡、县包村”工作体系。
(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 持续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定期通报在线平台应用情况,督促各地完善配套政策,切实转变投资管理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2021年在线平台累计办结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81654个,其中审批10903个、核准404个、备案70347个。 二是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报请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全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机制。 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向郑州市和洛阳市下放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外资合资合作的医疗机构等项目核准权限;向县(市、区)下放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国外贷款项目申报权限。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做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 印发实施《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明确了64项重点任务,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着力破解制约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热点问题。印发实施《关于建立河南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营商办〔2021〕6号),建立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畅通企业沟通渠道。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与奖惩办法》等3个配套制度,构建完善的营商环境政策框架体系。 二是扎实推进“以评促改”。 在总结前两年评价经验基础上,启动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将评价范围由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扩展到176个县(市、区)和国家级功能区。实施“专家门诊”,一对一反馈评价结果,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高标准开展专项整改行动。经过连续三年的营商环境评价,全省营商环境呈稳步上升态势。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 三是加强营商环境领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通过电话、网络、信件、接访、调研等各种形式,收集市场主体和企业的各类诉求,会同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推进解决。2021年共办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27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四)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智慧化建设。 在全国率先编制印发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覆盖42个行业和6个公用事业领域,包括7300个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省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归集总量已达125亿条,位居全国第一,数据门类超过300个,累计向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等共享数据超过20亿条,一体化信用查询4亿次。创新建立“双公示”“日监测、周提醒、月通报、季评估”工作机制,“双公示”工作连续11个月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报表扬。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服务系统,已归集信用承诺信息700万条,完成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覆盖全部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四类主体,奖惩系统已与各地各部门136个审批监管系统实现全流程嵌入,累计实施信用核查2500万次。 三是加强机制化建设。 建立以“两大体系、五项机制”为核心的“信易贷”工作长效机制,市场主体受益面不断扩展,目前,全省“信易贷”平台体系注册企业用户数突破10万、平台累计放贷金额1380亿元。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豫信链”,实现农产品溯源、电子报关单、中标结果等200多万条信息“上链”,累计可追溯农产品140万批次,支撑“信用 农产品安全”。实施“信用 招才引智”,建立“承诺 激励”机制,将信用嵌入人才公寓分配、补贴发放管理全过程,受益人数超过5万人。 四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 完善信用修复系统和异议处理系统,与“信用中国”网站建立数据自动同步机制,制定信用修复流程图,并在“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公示。开通信用修复咨询热线及线上咨询服务,提升修复申请和异议申诉审核处理效率,实现省级审核3日内办结。2021年完成全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42539条,异议申诉审核处理300条,切实保障了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五)深化价格体制改革。一是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聚焦“米袋子”“菜篮子”重点商品,持续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推动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全年CPI同比增长0.9%左右。会同各地及相关部门突出抓好春节、“两会”、“7·20”特大暴雨灾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缩短发放时间。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研究出台《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粮食、生猪及猪肉市场分析研判。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效疏导煤电价格矛盾,促进电力供求动态平衡,提升煤电保供能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累计实施改革3452万亩,打通改革全流程县(市、区)数量同比增加56个。平稳实现居民天然气价格上浮,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全面修订我省定价目录,优化36处(项)定价内容,删除定价内容4项、下放定价内容4项、新增定价内容2项。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收费改革。 落实国家“双减”部署,加强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学科类培训收费标准,线上培训收费标准降低30%以上、线下培训收费水平明显降低。研究完善公办教育收费管理政策,试点开展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改革。研究制定公证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和标准,部分公证项目降价幅度超过50%。先后两次降低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项收费降幅最高达到50%。开展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专项行动。
(六)依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一是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服务平台重建工作。 整合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构建“一平台、一门户、三库、多系统”的省级统一监管服务平台。启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建设工作,推行市场主体“一地注册、全省共享”。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排查专项行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二是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 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乱收费专项整治,消除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收费和壁垒。目前,全省所有交易平台实现电子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推动部分平台取消交易服务费,预计为市场主体节省约8000余万元的服务费用;督促市县交易平台开放造价软件对接端口,推动CA数字证书服务引入市场化竞争。大幅缩短未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所有平台已基本实现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按原路自动退还。 三是依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 健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推动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在其单位门户网站、监督平台以及本级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受理投诉的机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及时化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编撰印发《2021年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警示案例》。 四是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 推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升级改造,将专家个人信息及评标行为贯穿网上征聘审核、在线培训考试、专家随机抽取、参与评标、专家评价、专家积分制与分级自动认定、行政处罚、信用联合惩戒等专家管理全过程。完成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补充入库工作,2021年征聘入库人员2063名。加大对违规评标专家的监管力度,按规定暂停2名专家评审抽取资格的处理。
四、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1年,面对严重洪涝灾害、疫情点状爆发、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电力煤炭供应紧张等交织叠加、超出预期的新挑战,我委坚持守正创新,积极作为、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委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委作为宏观经济调控和投资项目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形成了“重项目审批、轻执法监管”的意识和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职权法定依据仍然不足。 近年来,发展改革系统虽然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部分领域仍然缺少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如规划管理和实施、维护能源安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还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三是行政执法力量亟需加强。 发展改革部门需要贯彻执行的法律法规较多,在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监管、节能监察、信用监管、油气管道保护等领域都有监管职责,但缺少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没有充足的执法力量,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普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验缺乏的现象。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近年来,在省人大、省司法厅的大力推动下,我委牵头起草的新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相比,部分领域立法工作还存在滞后现象,要加快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评标专家库管理、赃物罚没物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机构职能的调整,以及新出台法律法规赋予的新职能,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执法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亟需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 三是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水平。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对法制审核的要求越来越高,已由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为主,拓展至重大行政决策、需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政策和项目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部署配套文件等多个领域的合法性审核,对法制审核人员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加强对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法制审核水平。
2022年,是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适应法治工作新形势,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持续强化法治思维、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提高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委中心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