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续聘和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我省创业服务工作水平,持续加强大众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7〕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省厅将组织开展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续聘和选聘工作,聘任经验丰富的企业精英、专家学者等充实壮大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众创业导师续聘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聘期 3年,实行动态管理。省厅将对第一批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和第二批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共计115名大众创业导师履职情况、社会影响力等综合评选确定续聘人员。续聘聘期3年。

二、 大众创业导师选聘

大众创业导师选聘对象、选聘条件依照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确定。

(一)申报 方式和聘期

1.推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高校、有关单位、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团各专委会、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可择优向省厅推荐人选。

2.自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省厅自荐。

省厅综合考评个人基本情况、大众创业导师团创业导师专业领域构成,择优选聘,聘期 3年。

(二) 申报推荐方式和时间

申报人根据申报方式,相应填报《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 2)、《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自荐表》(附件3),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证件照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推荐人员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厅。省属高校、有关单位、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团各专委会和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推荐及个人自荐材料请直接用邮政EMS邮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局(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

联 系 人:王志浩、陈丹

联系电话: 0371-69690085

电子邮箱: hnrstcyfwc@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1号D519b房间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39号)

2.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推荐表

3.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自荐表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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