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数字〔2022〕98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工作方案〉等“十大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41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20〕7号)、《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化转型战略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制造强省办〔2022〕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智能车间。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以及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

  (二)智能工厂。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以及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

  二、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体制造业企业(不支持以集团、总公司名义申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符合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相应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三)在符合条件(二)的基础上,优先支持水泥钢铁焦化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发榜企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企业。

  (四)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要素条件

  (一)智能车间

  1. 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靠。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通信网络;建有工业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 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检测等设备台套数占车间设备台套数比例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

  3. 车间设备互联互通。车间内生产、检测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总数的比例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

  4. 生产线智能化运行。离散型行业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建成柔性智能制造单元,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流程型行业应用智能仪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替代人工记录,关键生产环节工艺数据自动采集,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5. 生产过程实时调度。应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实现现场操作、设备状态、生产进度、质量检验等生产现场数据的实时监控、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应用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车间作业计划、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自动生成,生产任务、维修维护任务指挥调度可视化,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实时调整;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集成,优化生产运营管理流程。

  6. 物料配送自动化。生产过程广泛采用条码、二维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出库、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7. 产品质量信息可追溯。关键工序采用自动化、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设备实时记录产品质量信息,每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二)离散型智能工厂

  1. 信息基础设施。建有覆盖工厂的工业通信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环境;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 研发设计。应用数字化设计软件、工艺设计软件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应用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应用试验数据管理系统(LIMS),实现产品测试、检测数据的集成管理;建设车间/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模型,进行模拟仿真,优化产品生产流程。

  3. 生产制造。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检测等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总数的比例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应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实现现场操作、设备状态、生产进度、质量检验等生产现场数据的实时监控、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应用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车间作业计划、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自动生成,生产任务、维修维护任务指挥调度可视化,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实时调整;生产过程广泛采用条码、二维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和控制;普遍应用防差错系统、安灯系统(Andon),生产中异常状况迅速有效得到处理;车间物流实现自动出库、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关键工序采用自动化、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质量信息,实现生产过程和物料的可追溯。

  4. 经营管理。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信息系统,实现生产、采购、供应链、物流、仓库、销售、质量、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应用仓储管理系统(WMS)、自动化立体仓库等智能仓储与物流设备,实现库存管理优化、自动化出入库与自动装车。

  5. 系统集成。采用数据接口、企业服务总线、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智能装备、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管理系统(WM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等高效协同与集成,形成数据资源池,支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

  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在产品质量改进与缺陷检测、生产工艺过程优化等环节实现人工智能应用;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基于模型对企业关键设备(电机、空压机、减速机、风机等)和生产设备实施健康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等,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科学制定设备维修计划,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停机维护损失。(可以是企业自建设备故障预测维护系统,也可由第三方提供远程服务。)

  (三)流程型智能工厂

  1. 信息基础设施。建有覆盖工厂的工业通信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环境;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 研发设计。建有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配方、产品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建有试验数据管理系统(LIMS),实现产品测试、检测数据的集成管理;建有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工艺优化。

  3. 生产制造。应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生产装备或生产线,实现系统、装备、原材料及人员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建有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应用安全仪表系统(SIS),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应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采集率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集成利用和实时质量预警;应用制造管控系统,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

  4. 经营管理。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实现生产、采购、供应链、物流、仓库、销售、质量、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应用仓储管理系统(WMS),实现库存动态优化管理、自动化出入库与及时配送。应用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源数据采集与监控、能源绩效分析、能源预测与调度。

  5. 系统集成。采用数据接口、企业服务总线、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制造管控系统、仓储管理系统(WM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等高效协同与集成,形成数据资源池,支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

  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在产品配方优化、生产工艺过程优化等关键环节实现人工智能应用;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基于模型对企业关键设备(电机、空压机、减速机,风机等)和生产设备实施健康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等,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科学制定设备维修计划,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停机维护损失。(可以是企业自建设备故障预测维护系统,也可由第三方提供远程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申报企业请注册、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http://www.hnznzz.com/)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提交程序(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提交申报材料;未注册企业请先注册企业账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每家企业限报1个智能车间或智能工厂。

  (二)申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提交《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申报书》(见附件1)、《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离散型)》(见附件2)或《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流程型)》(见附件3)电子版(PDF格式,包括所有附件及签字盖章页)及视频资料(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

  (三)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现场进行真实性核查,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四)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4)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0371—65507698

  电子邮箱:hnsznzz@126.com

  附件: 1.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申报书

            2.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离散型)

            3.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流程型)

            4.2022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汇总表 

  2022年5月16日

全国工信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直部门网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市工信系统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源产城融合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厅属部门 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 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工业技师学院 河南省煤炭行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煤炭总医院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河南省企业服务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