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 10001-01-2022-0012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22〕45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
指导意见

豫政办〔2022〕4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抢抓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机遇,加快融入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我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整合存量与提质增量相结合、外引与内育相结合,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方向,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构建产业生态,推动产业融合,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速提质发展。

(二)产业布局。以郑州为中心发展整车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客车、乘用车、载货车;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方重点发展配套产业,引进培育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努力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依托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以下简称郑州城市群),重点发展燃料电池载货车、客车,加快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善、示范应用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以郑州、许昌、鹤壁、焦作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基地。

(三)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跨越增长。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50万辆、占全省汽车产量的比例超过40%,努力建成3000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力争推动全省汽车整车产值达到5000亿元、零部件及配套产值达到5000亿元、销售及增值服务营业收入达到5000亿元。

2.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25年,汽车电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电机电控、车用操作系统和智能网联汽车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进展。

3.配套能力大幅提高。到2025年,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套能力显著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氢能储能、新材料等产业融入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基本形成新型产业生态。

4.基础设施保障有力。到2025年,全省充(换)电和加(储)氢技术水平和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5000座以上、充电桩15万个以上、加氢站100座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5.公共领域绿色替代。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二、主攻方向

(一)扩大整车规模。

1.提升新能源客车竞争优势。依托宇通客车公司技术研发和竞争优势,提升我省新能源客车市场占有率。鼓励客车生产企业拓展轻型客车产品,在旅居车、校车、公务车、医疗类专用车等细分市场扩大份额。积极开展智能网联客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提升新能源客车网联化、智能化水平。抢抓郑州城市群和“郑汴洛濮氢走廊”建设机遇,大力发展燃料电池客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2.扩大新能源乘用车规模。依托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等企业导入优质车型,加快推动兴港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投产达产,扩大中高档乘用车产销规模。加强与上汽集团、东风汽车集团、比亚迪集团等企业以及造车新势力合资合作,优化乘用车产品结构,提高产能利用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3.积极发展新能源载货车。依托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等企业扩大皮卡及轻型载货车市场份额,提升中重型载货车竞争优势。加快推动一汽解放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宇通新能源商用车基地、河南福田智蓝新能源商用车二期等项目投产达产,培育形成新能源载货车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做强配套产业。

1.打造千亿级汽车电子产业集群。聚焦车体电控系统、智能传感器、汽车芯片、车载电器、汽车线束、插接件、车联网及智能驾驶等重点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部件、模组和软件研发生产企业,加快发展中高端汽车电子产品及关键核心部件,提升汽车电子本地配套能力。推动郑州、洛阳、鹤壁、许昌等地建成中西部重要的车载电子电器集中地,建设千亿级汽车电子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2.打造千亿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依托骨干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推动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创新,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锂电池、钠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加快石墨烯负极、纳米硅负极等电池关键材料和固态动力电池、锂硫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动力电池企业改造升级、扩大产能,引进培育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加快形成千亿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3.打造百亿级电机电控产业集群。抢抓电机电控龙头企业产业布局机遇,以郑州都市圈为主要承接地,引进培育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重大项目,推进永磁电机及其控制器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优势企业发展电空调、电转向、电制动等产品,完善产业链,加快形成500亿级电机电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三)做优增值服务。

1.建设枢纽性汽车销售和进出口集散地。依托郑州都市圈吸引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区域销售中心,加快发展生产性物流,扩大辐射半径,提升规模效益。发挥中欧班列(郑州)优势,增强汽车整车进出口能力,推动郑州建设全国重要的汽车整车进出口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2.大力发展后市场服务。坚持依产办展、以展促产,打造汽车展会品牌,壮大展会经济规模。整合规范后市场发展体系,强化服务增值,加快发展售后服务、租赁美装、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充(换)电、报废回收等汽车服务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

3.培育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聚焦购买、使用、报废更新等环节,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支持骨干生产企业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业务。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攻关。

1.加快整车集成技术创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立健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鼓励整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高端人才,提高整车控制、智能网联、CAE(计算机辅助工程)仿真、集成匹配等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2.加快产业链协同创新。依托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器产业研究院、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研究院和省低碳能源技术中试基地、新能源电池中试基地,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机制。加强创新联盟(联合体)建设,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合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建设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中牟)和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3.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联合研发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信息物理系统架构设计等关键技术。依托中原科技城等引进培育拥有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在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智能通信、智能网联安全等关键领域实现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4.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攻关。依托省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创新中心,推进燃料电池系统及整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重点企业加快绿色制氢、氢能储运、加氢站、车载储氢等应用支撑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鼓励利用风电、光电、生物质等进行绿色制氢,支持发展氢气制备、氢气储运加注装备,促进氢能产业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做强优势企业。

1.突出龙头骨干企业带动。研究组建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整合新能源汽车资源,盘活汽车产能。支持企业组建产业联盟(联合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化、专业化企业集团。支持汽车企业通过技术、品牌、股权投资、产能合作等方式联合研发、生产产品,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产能利用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2.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聚焦传感器、通信芯片、微处理器、驱动程序、软件算法、连接器、保险盒、插接件等细分领域,大力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领域补短板,加快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努力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推广应用。

1.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示范应用。各地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辆、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以客运车辆为应用牵引,以货运车辆为主要应用场景,以乘用车为辅助,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打造河南氢能文旅、物流示范名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事管局)

2.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鼓励在公交、环卫、物流、出租等领域和大型矿山、机场等封闭场所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云控数据平台。以打造世界级智能网联汽车品牌赛事、搭建全球性智能网联汽车交流平台为目标,举办中国(郑州)国际智能网联汽车大赛,积极构建智能驾驶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四)完善基础设施。

1.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进公共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围绕港口、物流等高利用率场景,研究布局专用车辆共享换电站,探索换电服务共享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2.有序推进加氢设施建设。研究规划郑州城市群加氢站建设,制定加氢站建设监管办法和专项规划,完善加氢站建设、运营及安全管理机制。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等建设加氢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运行水平。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动智能路网设施建设。适时修订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分阶段、分区域推进现有道路基础设施适应性改造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相关标准,加快建设管理平台。(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

(五)推进融合发展。

1.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技术融合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仿真、管理、控制等核心工业软件开发和集成,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应用示范。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支持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示范平台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智能化水平。推动“制造+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培育供应链服务型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2.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支持郑州市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加快重点区域交通设施车联网功能改造和核心系统能力提升,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车联通信网络、交通应用服务、身份认证等跨区域、跨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车联网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构建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体系,推动商用密码应用,强化车联网通信安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3.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示范应用,统筹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综合运用分时电价等政策,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4.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与氢能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打造低碳化、智能化、高安全的氢能供给体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工业副产氢气精准提纯,提升车用氢气品质,推动从工业副产氢向绿色制氢方向转变。建立智能化调度体系,推进加氢站实时负荷监控、供需预测分析和信息共享融合。深入研究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安全防护技术,构建氢能供给全过程安全标准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导产业布局,研究完善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探索设立市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立足产业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好、覆盖面广的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着力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统计体系,加强监测分析和动态研判。以往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三)强化人才支撑。优化人才政策,积极引进新一代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终端等领域的创新团队和顶尖人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加强技术人员在职培养,输送汽车工程技术和产业技能人才。

(四)强化项目带动。坚持项目为王,深化开放合作,密切跟踪投资动向和布局需求,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对重大新能源汽车项目要强化要素保障,对拟落地项目要提前开展土地整理和储备。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推动从加工制造向合作研发、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产业链高端环节攀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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