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 资金和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审核情况公示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豫财建〔2022〕15号),经郑州市初审,共收到申报中央补助资金新能源推广应用车辆30768辆,涉及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4家企业,资金共计122555.8323万元;收到申报省级补助资金新能源推广应用车辆2425辆(其中2020年6月1日—12月31日1433辆,2021年992辆),均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申报资金4733.845万元,因省财政2020年已预拨资金4646.7万元,本次申报资金共计87.145万元。

  按照清算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专家对4家企业申报车辆信息进行了资料抽查和现场抽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6月6日

  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371—65509871

  省财政厅 0371—65808918

  省科技厅 0371—65908396

  省发展改革委 0371—69691525

  监督电话:0371—65507572

  电子邮件:hnxnyqc@126.com

附件: 1.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公示车辆信息表

            2.2020—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公示车辆信息表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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