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企业〔2022〕11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本项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如果已经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加复核,可以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关于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

  1.真实性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核实以及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地对企业申报材料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评审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关于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郑州市、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辖区内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填写“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并提交复核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与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不符合复核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予以撤销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

   三、申报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

   四、简单更名工作

  为解决部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问题,同步开展前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名工作,请根据《关于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1〕119号)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如报送,请单独联系确认收到)。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开展推荐工作,确保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稳定可持续。

  (二)各地在推荐工作中要强化产业导向要求,严格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的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筛选推荐;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在审核中严格把关,避免申报做无用功。

  (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严谨、规范整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办法》以及本通知所列指标,对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对推荐企业要严格进行现场核查,并与申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就材料真实性进行当面谈话,在推荐文件中要有以下描述:“我单位对此次所有推荐企业均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就材料真实性进行了当面谈话,企业负责人均承诺全部申报材料真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一经查实,即取消称号。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6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1份,含附件3、附件4)、附件1(3份)、附件2(3份)、附件5(1份)及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其中,附件3、附件4电子版(WPS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某地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或某地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由各地汇总所有企业电子版材料后统一刻录光盘并在光盘背面标注上报单位。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1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材料汇编(模板)

            6. 河南省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7 .线上系统申报账号问题解决指南

  2022年6月20日

全国工信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直部门网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市工信系统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源产城融合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厅属部门 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 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工业技师学院 河南省煤炭行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煤炭总医院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河南省企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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