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内容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菜单栏中查看有关通知和申报指南,针对性地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本次申报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请按要求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流程、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三、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将于2022年8月26日前审核确认推荐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8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及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河南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由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报送(附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
联系人:科技合作处 0371-86239956 86239818
邮 箱:hnkjhzc@163.com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