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 省属各高校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 现就做好 2022 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考核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对管理岗位的兼职人员进行双考核,双优秀者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项不合格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核内容

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 , 以岗位实绩为重点内容 , 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 ,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各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 15% 。本年度被授予省 ( 部 ) 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记大功奖励的事业单位 , 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 25%; 本年度受省 ( 部 ) 级以上单项奖励(表彰)或受市(厅)级综合奖励(表彰)的事业单位 , 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 20% 。优秀等次比例由各事业单位自主分配使用,主管部门不得随意降低、提高或相互占用。乡镇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照《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厅文【 2022 】 34 号)文件执行。

按有关规定受到 “ 一票否决 ” 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 , 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 10% 以下 , 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四、考核程序

事业单位要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价、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含职员)晋升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六、时间安排

( 一 )2023 年 1 月

受到奖励(表彰)或“一票否决”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提高或降低的,应在新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填报上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备案表》,经确定比例等次后实施。(表样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 二 )2023 年 2 月

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个人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样下载地址同上)。

( 三 )2023 年 3-6 月

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省直事业单位在新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填报上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 , 录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系统。 6 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考核备案工作。

七、有关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 尽早安排。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 , 细化考核方案 , 制定考核标准 , 量化考核内容。各个考核领导小组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的原则 , 规范运作程序 , 区分责任分工 , 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备案制度 , 严密组织实施。

( 二 ) 科学组织实施。把年度考核与年终总结、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考核范围 , 严格把握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 , 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 三 ) 严格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功能 , 切实做到奖惩分明 , 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联系人:刘   灿     电话: 0371-69690118

李赫然     电话: 0371-69690282

 

附件: 1.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备案表

2. 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2022 年 11 月 24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