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河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10001-01-2022-0038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河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22〕118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河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22〕11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和引领性作用,加快推动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主攻方向,集聚各类要素资源,加快推进农高区建设,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乡村全面振兴典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科技成果集成、转化、示范;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2.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农产品竞争力较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围绕农业生产经营需求,加强科研创新,强化协同攻关,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强化示范带动。创新农高区技术扩散和联动机制,构建完善的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体系,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4.坚持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为根本,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和竞争优势,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革命”。

(三)建设目标。围绕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农高区,着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农高区可以采取灵活的运行模式,实行“三化三制”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着力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深入农村创新创业,打造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促进农业科技与农村经济紧密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集聚优势科教资源。引导科技创新要素向农高区集聚,鼓励科技创新平台面向农高区开展创新服务。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在农高区建设各类研发机构、试验示范站和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在农高区培育以市场为驱动的新型研发机构,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研发与应用无缝对接,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进园入县”行动,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农高区内转化、应用和示范。

(三)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加大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载体建设力度,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农高区自主开展或联合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四)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按照“一区一主题”的定位,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围绕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布局,重点推动农作物育种、高产高效栽培、畜牧养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快速发展。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打造全省农业支柱产业。强化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使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形成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新业态。

(五)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打造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环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耕地治理修复,提高垃圾和污水治理率,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统一。

(六)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机制,使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增强农民从事农业的获得感。引导农业与休闲、教育、科普、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建设科技元素突出、功能完善、宜业宜居的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

(七)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健全智能化、网络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和乡村电商服务示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八)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构建以政产学研用结合、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效率。促进农高区更加注重吸引、培养、使用、激励人才,更加注重发挥创新型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在农高区发展中的作用,营造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创新生态。鼓励院校、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教育,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九)加强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促进农高区开放创新发展。加大力度引进省外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科技型企业、人才及团队到农高区落地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在农业科技创新及交通区位方面优势,推动建设面向全国的区域现代农业研发辐射中心,促进我省农业优势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

三、政策措施

(一)统筹完善支持政策。批复建设的省级农高区在参照享受《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21〕18号)中各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各地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现有或新增财政资金和政策渠道,按规定统筹支持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相关资金向农高区集聚,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落实土地利用政策。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要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编制省级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并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坚持绿色发展。农高区四至范围要明确,面积在100平方公里左右,规划建设用地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必须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地,科学确定“规划建设用地”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面积和四至范围(以界址点坐标控制),严控耕地非农化,遏制耕地非粮化。

(三)优化科技管理政策。在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科技管理政策,推动农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评定制度和农业科技人员报酬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高区研发投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培育和平台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要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农高区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创新农高区建设管理模式,探索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将创建工作与监测评价工作有机结合,以评促建、以建促管、建管并重,全面提升农高区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规范创建流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对农高区建设进行统筹合理布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由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制定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农高区建设要求从功能定位、区域代表性等方面对规划和方案进行评估,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三)加强监测评价。做好农高区的创建管理工作,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培育、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评价。定期开展建设和发展情况监测,建立有进有退、宁缺毋滥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切实保障农高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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