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17:23 来源: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科技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要求,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服务内容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五)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

(六)受邀为工作人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七)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或专项法律事务;

(八)为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

(九)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

(二)专职执业律师的人数10以上;

(三)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信誉良好;

(四)注册地址在郑州市市辖区范围内;

(五)须指派一至两名执业律师具体负责我厅法律事务。

四、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三)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专业能力较强;

(五)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省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选聘对象为律师事务所,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四)递交材料地点:省科学技术厅规划政法处(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厅2417房间);

(五)递交时间:有关材料应在2023年3月10日前送或邮寄至上述地点,邮寄材料的以交寄日期为准。

联 系 人:刘卫星    联系电话:65907334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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