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一批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支撑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认真落实《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豫政办〔2022〕90 号),加快推动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作,赋能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组织征集第一批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支撑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外提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服务领域包括且不限于数据治理、数据合规、DCMM贯标、数据质量评价、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本运营、数据交易、数据安全、行业数据应用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河南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可提供本地化服务的省外企事业单位。

(二)诚信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具备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服务的相关资质,以及承担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服务必备的硬件设备、工具、软件。

(四)承担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服务的工作人员能够保持相对稳定,正式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具备申报领域相关专业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申报领域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资源整合力,已经形成3个及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要素类场景案例。

(六)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其中数据要素相关的授权专利不少于3项(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与数据要素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且近两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支撑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产业发展局),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专家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入选的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支撑服务机构名单。

(三)网上公示。

对初步入选的支撑服务机构,通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正式发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制造强省办〔2022〕39号)有关要求,正式公布第一批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支撑服务机构名单,初步构建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服务供给资源池。

(五)动态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入选的支撑服务机构,将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相关工作中予以重点推介。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支撑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将综合参考机构工作实绩、服务对象反馈意见或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文燕   李景峰

电 话:0371-65509979   65507537

邮 箱:gxtdsjj@163.com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816室

附件: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支撑服务机构申报书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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