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求《河南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 工程系列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业 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 网信专业 人才的能力水平, 为网信领域 繁荣发展 提供人才支撑 ,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 制定了 《 河南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请于 2023 年 5 月 2 7 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 我们。

联系 地址 : 河南省 郑州市正光路 11 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

联系电话: 0371-69690 362 、 0371-69690397

邮箱: hnrszgb@163.com

邮编: 450018

 

2023 年 4 月 28 日

 

 

河南省 工程系列 网信专业 中高级 职称 申报 评审 条件 ( 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下简称 “ 网信 ” )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网信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豫办〔 2017 〕 53 号 )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 〔 2021 〕 67 号) 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省 网信专业技术人员 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 二 条    坚持科学人才观,坚持科学分类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充分体现网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突出评价 创新 能力、业绩和贡献。

第三条    网信专业 涵盖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相关专业 。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 网络信息传播、网络生态治理、网络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工作领域 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

第 四 条   评审工作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

第五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审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造假等不端行为,实行 “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 六 条    政 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 岗位 职责。

3. 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 年度考核 结果 为 “ 合格 ” 以上。

 

第三章    工程师职称申报 评审 条件

 

第 七 条    申报工程师职称,其学历(学位)、资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网信专业技术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 ,从事网信专业 技术 工作 满 3 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2 年 。

(三)具备大学本(专)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4 年 。

(四) 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 网信专业 技术 工作 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5 年。

( 五 ) 非公有制领域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从事 网信专业 技术 工作 满 6 年;或大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8 年;或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 网信专业 技术 工作满 10 年,均可破格直接申报工程师。

第 八 条    申报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下列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

(一)应当具备下列专业能力:

1. 熟练掌握网信专业基础理论 和专业 理论 知识 ,了解网信专业国内外最新现状和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2. 具备独立完成 网信专业 一般性技术工作 或研究工作 的能力,能够处理网信专业领域一般性问题。

3.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并 较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二) 聘任 助理工程师后,业绩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 条 以上 :

1. 作为参与完成人,获得市(厅)级科技奖或其他同等奖项三等奖 以上 1 项 ; 或 参加 市 级 以上 网信 专业 领域相关赛事 ,本人实际参赛, 个人 或所在团队 获 三等奖以上奖励 。

2. 作为主要完成人, 主持或 参与完成 1 项市(厅)级 以上网信专业项目(课题)并结项。或者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主持 1 项或参与完成 2 项 县(局)级网信专业项目(课题)并结项 。

3.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行业学会和协会相关奖项二等奖 1 项以上。

4 . 主持 完成本单位网信专业领域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开发工作, 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

5 . 作为主要成员, 参与处置网络舆情 2 项 以上 , 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获得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作为主要技术支持人员,参与处置较大级以上 网络安全事件 2 项以上,及时堵塞漏洞并有效减少损失,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肯定;或本人发现 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或 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 认定并编号的信息系统漏洞高危级 1 个或中危级以上 2 个。

6 . 参与完成网信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 或实用新型专利 1 项以上。

7 . 参与 市 ( 厅 )级以上网信专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制(修)定 1 项以上 ,并颁布实施; 参与撰写 网信 专业 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1 篇以上, 获得 市 ( 厅 )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或 其创新成果等得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使用。

8 . 作为主要成员,在 1 项市(厅)级或 2 项县(局)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参与完成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并通过市县相关部门验收 。

9 . 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网信专业论文; 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新闻网站 、客户端或其他平台 发表网信 专业 理论文章 1 篇 以上 , 单篇不少于 3 千字且阅读(浏览) 量达 10 万以上。

10 .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三)破格申报工程师职称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需破格评审。破格评审 满足所列业绩成果条件中 四 条 以上 。

 

第四章    副 高级 工程师职称申报 评审 条件

 

第 九 条    申报 副 高级工程师职称,其学历(学位)、资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 2 年 。

( 二 ) 硕士 研究生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 5 年 。

( 三 ) 非公有制领域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或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14 年均可破格直接申报副高级工程师。

第 十 条     申报 副 高级 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下列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

(一)应当具备下列专业能力:

1. 系统掌握网信专业基础理论 、 专业知识 、 法律法规 ,掌握国内外最新现状和发展趋势 , 熟练运用本专业 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2. 长期从事网信专业领域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解决网信领域复杂技术问题,具备撰写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报告的能力 。

3. 能够指导工程师 学习和工作,在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中发挥重要作用 。

(二) 聘任 工程师后,业绩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 条以上 :

1.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 或 其他同等奖项 三等奖 1 项 以上 ;或获得市(厅)级科技奖 或 其他同等奖项一等奖 2 项或二等奖 3 项 以上 ; 或 参加 省 级 以上 网信 专业 领域相关赛事 ,本人实际参赛, 个人 或所在团队 获 三等奖以上奖励 。

2. 作为主要完成人, 主持或 参与完成 1 项以上省(部)级或 2 项以上市(厅)级网信专业项目(课题)并结项 。 或 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主持 完成 2 项 县(局)级 网信专业 项目 (课题) 并结项。

3.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行业学会和协会相关奖项一等奖 1 项以上。

4 . 作为主要完成人, 参与省级以上网信专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制(修)定 1 项以 上 ,并颁布实施;或参与市(厅)级以上网信专业发展规划、战略决 策、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制(修)定 2 项以上 ,并颁布实施;或主持完成县(局)级以上网信专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制(修)定 2 项以上 ,并颁布实施 。 或 参与撰写 网信 专业 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1 篇以上, 获得省(部)级 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或 其创新成果等得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使用; 或市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前 3 位完成人, 参与撰写 网信 专业 专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篇以上, 获得 市 ( 厅 )级 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或 其创新成果等得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使用 。

5 . 作为主要成员, 参与处置网络舆情 2 项 以上 , 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获得省 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 作为主要技术支持人员,参与处置重大级以上 网络安全事件 2 项以上,及时堵塞漏洞并有效减少损失,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肯定;或本人发现 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或 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 认定并编号的信息系统漏洞高危级 2 个或中危级以上 4 个。

6 . 作为主要完成人, 获得 网信 专业 相关的 授权发明专利 1 件以上。

7 .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 同时经过行业学会和协会的鉴定。

8 . 作为主要成员,在 1 项省级或 2 项市(厅)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参与完成工程项目的 规划和实施工作 ,并通过省市相关部门的验收。

9 .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1 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合著本人须撰写 3 万字以上);

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科技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 3000 字);

或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 2 部,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独著或第一作者,每部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

或在省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 2 篇以上,且单篇点击率达到 20 万以上。

10 .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 市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

(三)破格申报 副 高级工程师职称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需破格评审。破格评审 满足所列业绩成果条件中 四 条 以上 。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条件中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申报人的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 业绩与成果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第十 二 条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转评网信专业职称的,需先按规定转评为网信专业同等级职称,并在网信专业工作满一年后,才能申报高一等级职称。不同系列职称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凡跨系列参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

第十 三 条    有关条款说明:

1 . 肯定性批示是指批示内容对推动该项工作具有积极性作用。

2 . 社会效益指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网信领域效益。社会效益需提供由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 项目(课题)指国家、省(部)、市(厅)、县(局)批准的或合同约定的科研或技术任务。

4 . 主要完成人、主要成员指在国家级、省级中排名前 七 ,其他均为排名前 五 。因任务周期长、难度大、参与人员多的,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认定其主要完成人或主要成员。 参与完成人是指参加课题或项目的人员。

5. 本条件中 “主要发明人”是指发明专利原始发明人。

6 . 其他同等奖项是指同一等级的国家级、省部级或市厅级奖项,包含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新闻传播奖 、 行业学会和协会奖 等。(根据以上各奖项的年度奖项数量及质量适时调整, 特别对行业学会和协会奖, 由年度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调整不再发文。)

7 . 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其他学术期刊 是指 CN 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省级党报党刊等同于核心期刊(仅限 1 篇),同 一成果不能重复计算使用。

8 . 本条件中,凡冠以 “ 至少 ”“ 以上 ” 者,均包含本级(本数)。

第十 四 条    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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