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豫科〔2017〕169号)有关规定,由依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经研究决定,拟在邓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立“河南省邓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院士工作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5日至5月1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人才科普处(院士办) 0371—86561625
纪检监督电话:0371-8653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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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