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 “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精神及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安排,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 2023年5月 31 日起 ,启用新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专用章”印章, 现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权力事项 办理结果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行政审批专用章由厅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管理,经授权由进驻首席代表和审批业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按照具体使用的 事项范围使用 ( 见附件 1) 。
三、 行政审批专用章分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实物印章用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 中需要出具的纸质材料,电子印章用于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所需的签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 具有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章同等法律效力。
五、 自新版印章启用之日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章原则上不在 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 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力事项清单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