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调整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经各有关企业报送年度能源消费报告、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共计912家(见附件1)。其中,调入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198家(见附件2);调出停产企业、变更能源消费统计主体企业或连续三年能源消费量低于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120家(见附件3)。

  现将重新评估确定的“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3年版)以及调入、调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方式:0371-69691103(兼传真)

  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附件:

  1. 河南省“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3年版)

  2. 调入“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名单

  3. 调出“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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