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30 18:24 来源: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23〕2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价、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1、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0371-65939600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371-86561631

       附件:1.2021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

                  2.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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