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企业(第二批) 能效水平核定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51号)有关规定,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等3市向我委呈报了河南洁石实业集团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重新进行能效核定的请示。经企业申请、第三方审核、省辖市发展改革部门确认,上述4家企业主要产品(工序)能效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8月18日至8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371-69691103

  附件:4家企业主要产品(工序)能效水平核定情况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4家企业主要产品(工序)能效水平核定情况

关于对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企业(第二批)  能效水平核定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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