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123号),加快构建工业设计创新服务体系,根据《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豫工信联创新〔2023〕9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首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工作指南》确定的功能定位、基本条件等,围绕培育7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和28个千亿级产业链,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服务能力,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明确创建意愿的龙头骨干企业(机构、平台),特别是本地的工业设计园区、国家级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申报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报主体和成员单位基本情况,建设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可行性分析、现有条件和优势、组织架构、运营机制、业绩基础、建设目标、发展规划、经费来源、商业运行能力等,同时须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方式

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查,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不具备条件的可暂不推荐。请将推荐文件和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电话:0371—65507675 65509831

省 财 政 厅 电话:0371—65802522 65808060

附  件:河南省省级工业研究院创建申报书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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