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3〕57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关于开展规范信用评价专项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专业化施工队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煤发〔2021〕51号)等3文件进行废止,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煤矿专业化施工队已办理报备结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

文件废止后,省内煤矿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9〕47号)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五款执行。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5日

监督电话:0371-65507533

邮 箱:hngxtwjb@139.com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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