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23〕152号
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科〔2023〕45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河南省网络空间态势感知重点实验室”等2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了验收工作。经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同意2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不通过验收(见附件)。
希望验收通过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要结合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继续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在凝练研究方向、成果转化应用、人才队伍建设、开放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继续大力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附件: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