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有关要求,经推荐申报、评审论证、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拟立项支持重大项目和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371—65908253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拟立项支持重大项目和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清单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