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第 七 届 “中原大工匠”的通知》,经资格审查、材料预审、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命名 30 名中原大工匠。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自即日起,为期 5 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如实反映。
电话: 0371-65904260 邮箱: hnszghldb@163.com
附件: 1. 第七届“中原大工匠”拟命名人选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 3 年 1 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