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水平,持续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良好环境,全省各级评价机构联动对2023年已入库企业开展了动态检测、集中抽查、信息比对等核验核查工作,发现部分入库企业存在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行政处罚存续、基础信息有误等问题,现对经核查发现的新野聚鑫建材有限公司等1163家不符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进行退库处理,撤销其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具体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