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19〕2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23〕43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和省事管局审查推荐,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推荐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将河南省水利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等25个项目作为2024年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根据《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和资金清算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20〕842号),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2年度、2023年度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完工报告进行复核,初步确定了通过验收和撤销的示范工程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3月20日。如有质疑,请于3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系方式:0371-6969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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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912室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邮编:450018。
附件:2024年度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名单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