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河南省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豫工信节〔 2024 〕 66 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培育建设河南省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工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我省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充分认识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对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产业链发展现状,积极与平台对接,持续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结合自身领域,加强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助力我省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