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矿二1煤新井 复工复产的公告

2024年4月24日至25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许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方山矿二 1 煤新井(以下简称方山新井)进行了复工复产现场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方山新井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许昌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复查核实,矿井具备复产条件。5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行函〔2024〕140号予以批复,同意方山新井复产。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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