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经过银行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科技贷”业务2023年损失进行补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实名反映,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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