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 省辖市 、济源示范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各有关单位 :

为 完善我省创业培训体系,强化 重点群体创业服务保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规〔 2023 〕 7 号,以下简称《办法》 )有关要求,拟 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申报条件准备申报资料,申请材料包含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 PDF 电子版,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前报送至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社部门按照 《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请各地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工作中,要站位全局、着眼急需、突出优势、通盘考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本地培训任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增设数量,充分发挥培训实力突出、特色明显、公认度高的优秀培训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创业培训工作质量。省厅在《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期内不再发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集中申报通知,培训机构根据当地创业培训工作需要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0371 — 69690018 69690263

电子信箱: hnrstcyfwc@163.com

 

附件:河南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

 

20 24 年 6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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