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46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市评价、省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了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结果,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豫科〔2021〕17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激励措施,对本次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作为其所在单位2024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希望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创科技特派员工作新局面,在科技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23年度个人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