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就业〔2024〕31号)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近三年是否享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核实,拟认定洛阳市西工小街夜经济集聚区、鹤壁市浚县古城夜经济集聚区、漯河市河上街景区、许昌市曹魏古城中轴步行街等4个集聚区为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691701

  电子邮箱:hnfgjyc@163.com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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