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

《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

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数据〔202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数 据 局

  中 央 网 信 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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