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现将 我省 2 起 冒名顶替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案件 通报 如下:
1. 周口市西华县李 某某 冒名顶替骗取企业 职工 养老保险 基金 案
2013年10月,李 某某通过非法手段 修改 其 个人身份信息,冒名顶替西华县 某单位职工 李 某,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013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违法领取养老保险金17.57万元,涉案基金已全部追回。李 某某 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万元。
2. 濮阳市范县苏某某 冒名顶替骗取企业 职工 养老保险 基金 案
2004年7月 , 苏 某某冒名 顶替 范县某单位已故 职工王 某某 在职职工身份并缴纳养老金。 2007年4月 , 苏 某某 以王 某某 的身份办理退休手续, 2007年5月至2022年5月共违法领取养老保险金43 . 3 2万 元,涉案基金已全部追回。苏 某某 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2 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