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能源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15采区复工复产的公告

2025年4月2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南能源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以下简称耿村煤矿)15采区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耿村煤矿对验收发现问题隐患进行了整改,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复查,耿村煤矿15采区具备复工复产条件。4月23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安函〔2025〕127号予以批复,同意耿村煤矿15采区复工复产。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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