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原学者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20〕100号)有关要求,决定对2021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内容
(一)评估对象 :2021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
(二)评估内容 :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工作站建设运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站单位与中原学者及其团队合作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
二、材料填报
建站单位认真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绩效评估报告》(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绩效评估材料经中原学者本人审阅同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绩效评估工作流程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绩效评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会议答辩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
四、其他要求
(一)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建站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原学者工作站绩效评估工作,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如发现在绩效评估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故不按时报送材料、不参加绩效评估的,将予以撤销。
(二)建站单位和中原学者因其他原因,经双方协商后申请撤销中原学者工作站的,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撤销申请表》,与绩效评估材料一同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6595623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409房间
邮 编:450008
工作邮箱:zyxz2007@163.com
附件:1.中原学者工作站绩效评估报告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