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更多创新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线集聚,鼓励中原学者及其团队与省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按照《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20〕100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建站单位应满足《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和要求;
(二)进站中原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025年每位中原学者新进站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每位中原学者进站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鼓励市级以上各类产业、创业、孵化等科技园区管理机构申请建设中原学者工作站,服务园区内各运营企事业单位。
二、材料报送
2025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按照常年受理申请、分批评估的原则进行。各申请建站单位须认真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及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工作邮箱。
三、中原学者工作站(新疆)申报要求
申请建站单位应满足《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中除第一项以外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与中原学者合作方向符合当地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申请建站单位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申报书》(不需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经中原学者本人签字同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中原学者工作站(新疆)不占用中原学者省内建站指标。
联 系 人: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65956235
工作邮箱:zyxz2007@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09房间
附件:中原学者工作站申报书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