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6 22:26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成〔2025〕28号)要求,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现将2024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以下简称“年度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国家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和三级医疗机构。

二、报告程序

1.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登录网站填报年度统计调查报告,于2025年6月23日前完成报告填报工作,网址:https://cgzhndbg.istic.ac.cn,具体要求见附件1。已注册单位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未注册单位经主管部门提交名单后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邀请码注册填报。

2. 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省直主管部门以及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学科学院等省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所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填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填报。各主管部门汇总填报单位名单并填写附件3,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名单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hyuetong@163.com邮箱。

3.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在完成本单位的年度统计调查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后,将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版年度统计调查报告(一式一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6月27日前报主管部门。其中,省属研究开发机构报省科技厅,省属高等院校报省教育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市所属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报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1.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要对年度统计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查。

2. 各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审查责任,严格审核所组织单位年度统计调查有关材料,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的全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汇总与监督检查。加强信息监管与保密工作,督促所属单位完成年度统计调查,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作为报送内容。

3. 各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4.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应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等工作紧密结合,优化填报申请与审核流程,为数据填报提供便利服务。

四、联系方式

1.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在填报过程中,如对填报要求或系统操作有疑问可联系科技部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解决。

业务咨询电话: 010-62167431

技术咨询电话: 010-58882346

2.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电话:0371-65997081 0371-86231502

电子邮件:hyuetong@163.com

3.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省属高等院校年度统计调查报告纸质版请报送至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同时将同版电子稿发至省教育厅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电子邮箱:kxc@jyt.henan.gov.cn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16室(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EMS)

4.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联系电话:0371-85961398

电子邮箱:hnswjwkjc01@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东南角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1819室


附件:1.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三级医疗机构填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报告的要求

                  2.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报告(2024年)

                  3.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名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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