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经各有关企业报送年度能源消费综合利用报告、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以及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形成了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共计1006家(见附件1),其中,调入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213家(见附件2)。调出停产企业或连续三年能源消费量低于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120家(见附件3)。同时根据《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重点用能单位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规定确定并定期公布”的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给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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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