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7 15:32 来源: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处

豫科〔2025〕133号

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和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估对象及数据采集时间

1、评估对象:三批21家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见附件1)。

2、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绩效评估原则

评估根据管理需求和中心的功能定位,充分考虑中心的公益性和建设、运行阶段特点,注重实绩和公共服务,全面评价。评估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原则:

客观“三公”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评估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依靠专家,注重实效。

注重实绩原则。对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科研成果的临床推广与转化进行量化评价,为差异化支持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

强化定位原则。注重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作用,面向我省疾病防治需求和临床应用,打造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

引领发展原则。通过评估进一步强化中心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加强中心网络建设,突出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强调公共服务。

三、绩效评估内容

绩效评估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内容主要由建设水平、科研产出、公共服务等三个方面指标构成(见附件2)。其中建设水平主要包括中心建设、网络建设、发展潜力等内容,科研产出主要包括临床研究、临床转化等内容,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服务推广、科普共享等内容。

四、绩效评估方式及相关要求

绩效评估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共同组织。采取专家现场考察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提交材料:各中心依托单位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绩效评估自评报告(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评审:采取会议形式集中进行。各中心需准备近两年运行情况PPT(不超过15分钟),并做好答辩准备(不超过10分钟)。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230277    0371—65958021

电子邮箱:syhenan2021@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218房间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参评单位名单

                  2.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指标

                  3.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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