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信联节〔2025〕22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省级有关行业协会:

《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赤泥是氧化铝工业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产生、堆存量较大,做好赤泥综合利用,对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为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六部委 《关于印发赤泥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升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氧化铝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7 年,在赤泥综合利用领域取得显著进展。赤泥源头减量、低成本降碱等关键技术 取得突破 ,赤泥综合利用产能与氧化铝产能 更加 匹配 , 赤泥提铁、赤泥基建材等主要综合利用产品应用规模 有效提升 , 制定一批赤泥污染防治、综合利用领域的标准,培育 一批 以 赤泥综合利用 为特色的园区和企业,建设一批赤泥综合利用 产业化 示范 项目,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 1 5 % 。

到 2030 年,赤泥综合利用水平 进一步提升 。赤泥性质调控、规模化利用等核心技术 进一步 突破,行业整体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效率 显著 激发的技术创新体系 基本形成 。赤泥综合利用产业与氧化铝产业协同更加紧密,综合利用产品更加丰富 , 应用场景得到拓展。覆盖赤泥综合利用 各环节 、各领域的标准体系 更加 完善,基本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发力 、赤泥综合利用量效 齐 增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 25% 。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赤泥源头控制攻坚行动

1. 推动赤泥源头减量。 依 法实施 氧化铝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强化矿石采购环节质量管控, 提高 铝土矿入厂品质。鼓励 氧化铝 企业加大 技术改造投入 力度 , 采用适用 工艺 路线和 技术装备, 降低赤泥 产出率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氧化铝生产过程深度融合, 构建智能化生产管控系统, 实现对溶出阶段反应时间、温度、碱度等关键技术参数的精准控制,提高溶出率,降低赤泥产生 量 。 2027 年底前,全省氧化铝企业全部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采用适用工艺路线和技术装备,实现智能化生产管控。 2030 年底前,力争全省氧化铝企业年赤泥产出率较 2024 年下降 不低于 5% 。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市政府 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以下均需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

2. 源头提升赤泥可利用性。 强 化 赤泥产生过程管理, 实施 对矿石预均化、分选加工等环节 的精细化控制 ,提升赤泥成分稳定性。 做好 赤泥堆存前处理, 推广赤泥在线降碱 、 无热干化工艺技术,降低赤泥的碱含量和含水 率。鼓励 赤泥分质分类贮存 管理 , 按照 成分、性质和潜价值 分质 分类贮存,为后续综合利用提供便利条件。 2027 年底前,力争全省氧化铝企业新增赤 泥碱含量 、 含水 率 较 2024 年 分别下 降不低于 5% 。 2030 年底前,力争全省氧化铝企业实现赤泥分质分类贮存科学管理。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开展赤泥综合利用扩容增量 行动

1. 扩大现有途径利用规模 。 鼓励企业加大对赤泥中铁、铝、钙等元素的提取力度,推动利用赤泥生产氧化铁粉、硅铁粉、硅铝粉、高钙铝粉、铝铁粉等产品。 支持 钢铁企业在配矿冶炼、烧结球团、铁矿石脱磷、化渣等环节,以及短流程炼钢等领域使用赤泥综合利用产品。在确保产品质量 和 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利用赤泥生产烧结砖、免烧砖、透水砖等 产品 。 支持 赤泥改性技术在路基材料、路面材料、地基场坪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 。 聚焦提铁 、 工程建设等 赤泥利用规模较大的 重点领域, 以及氧化铝 产生 企业集中 地区,建设一批产业化示范项目。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专栏 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

郑州。 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展赤泥提取镓、钪、钛、锂等稀有金属;推进净水剂、粉体材料等产品制备产业化示范;研发推广赤泥基铁铝酸盐胶凝材料制备技术;鼓励赤泥基路基材料中试研究。

洛阳。 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发展赤泥提取金属锂,推进赤泥提取氧化钠和氧化铝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开展赤泥制备聚化燃料、吸附剂、催化剂等功能性材料及生态修复材料应用试验。

焦作。 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发展赤泥提铁,制取氧化铁和还原铁精粉,开展赤泥地质聚合物、 路基材料、 建筑材料制备和 生态修复材料 示范。

三门峡。 依托 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发展赤泥提金属镓、锂等,开展赤泥制砖、机制砂、路基材料、保温材料等综合利用产品。

2. 发展赤泥综合利用产品。 积极拓展赤泥在铁质矫正剂、混凝土、回填充填材料、地质聚合物等产品中的应用。 支持 利用赤泥生产陶粒、陶瓷、建筑模板、人工砂、新型岩棉、微晶玻璃、工程预制件 , 以及装配式建筑 部品部件等 。 鼓励 赤泥在化工 、 土壤用产品研发应用,推动利用赤泥生产脱硫剂、复合净水剂、充填剂、活性载体、颜料、染料等化工产品,以及硅肥、土壤调理剂、生态修复材料等土壤用产品。 2027 年底前, 赤泥 在 混凝土 、 地质聚合物等 产品 应用 方面有重大突破, 2030 年底前相关领域 力争实现 规模化生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拓展赤泥综合利用新场景。 探索利用赤泥提取镓、 锂 、钪等稀有金属。 推动 赤泥改性土壤化利用, 并对赤泥中重金属含量以及改良后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 , 避免 造成土壤污染。逐步扩大赤泥综合利用产品在 路基材料、人工砂、土壤调理剂、胶凝材料、生态修复材料 等领域的应用规模 ,鼓励因地制宜在 回填、充填工程建设等领域 开展试点。 2027 年底前,赤泥提取稀有金属技术有重大突破,在赤泥改性土壤化、回填、充填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一批利用试点, 2030 年底前相关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开展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 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支持 企业 、 高校 和 科研机构 开展联合攻关 ,加大对赤泥化学成分、物相特性、结构特征等 的 基础研究。探索优化氧化铝生产工艺,重点研发非石灰拜耳法溶出技术、赤泥形成过程铁硅矿物差异化结晶解离技术, 推动 赤泥源头减 量 。开展赤泥性质调控技术研究,重点突破赤泥水分、粘度、碱度、元素赋存形态调控等关键技术难题。探索 突破 碳化法、酸法赤泥脱碱技术,降低处理成本。加强赤泥干化、筛分等技术装备的研发,为赤泥的分类、分级、分质利用提供保障。加快研究微细粒磁化与捕集等关键技术,探索采用低温磁化焙烧、还原熔炼、液相还原、矿浆电解等先进工艺进行提铁,提高赤泥铁元素回收率。聚焦高温烧成、低温固化等工艺环节,优化赤泥基胶凝材料、回填充填材料的制备技术,提高赤泥的掺量和产品性能。 加快 研究低成本赤泥基路用材料固化、激发助剂, 加强在 道路工程建设领域规模 化利 用。 2027 年底前,完成赤泥综合利用领域省重点研发专项。 2030 年底前,组织实施赤泥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省级科研计划不少于 10 项 。(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完善赤泥综合利用创新体系。 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支持 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产品使用企业 和 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 加强 人才 、技术交流, 形成协同创新合力。 支持建设赤泥综合利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 为理论研究 和 技术创新提供 支撑 。鼓励建设 相关 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和产业化孵化平台, 畅通 技术创新到产业化应用过程, 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202 7 年底前, 培育一批赤泥综合利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 2030 年底前,建成一批赤泥综合利用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和产业化孵化平台。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产业协同发展行动

1. 统筹布局赤泥综合利用产业 。相关地市应结合氧化铝产业发展趋势, 合理布局赤泥综合利用 产业。 鼓励探索 “ 产用挂钩 ” 创新模式, 落实 氧化铝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 “ 谁 排放 、谁治理 ” 原则, 推动赤泥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2027 年底前,相关地市应配套建设与实现国家目标相匹配的 赤泥综合利用 能力 。 2030 年 底前 ,全省在赤泥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协同。 引导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综合利用企业与钢铁、化工、建材、交通等重点 应用 行业 加强 合作, 建立产业 协作机制 , 推动后端综合利用产品 使用需求 向前端 、 中端环节 延伸 。鼓励企业将赤泥与厂区内、园区内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协同 利用 ,生产建筑材料等产品, 回用于 厂区、园区 、地区建设。 立足 区域 供需关系和产业结构, 积极推动 赤泥综合利用跨地区协同合作。 加强部门协同,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 推动 赤泥产生、 利用、 贮存等全口径信息 共享 。 2027 年底前, 重点 企业、重点区域、部门 协作机制 有效 运转。 2030 年 底前 ,进一步优化完善园区内赤泥、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各类固体废弃物深度协同处置体系,促进重点区域内固废资源供需关系精准匹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资源利用效率与产业协同效能双提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赤泥产出重点地区要 落实属地责任, 制定 工作方案和 配套政策。氧化铝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按照 “ 一企一策 ” 要求制定赤泥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 、 任务 、 时间表 、 路线图。 各级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负责 牵头抓总,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定期汇总梳理赤泥产生、利用情况,及时上报工作进展。 建立 部门协同和省 市 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 推动资金、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有效衔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培育骨干力量。 深入推进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支 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 “ 无废园区 ”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鼓励氧化铝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 无废企业 ” ,推动属地 “ 无废城市 ” 建设,提高赤泥就地资源化利用效率。培育一批赤泥综合利用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 特新 中小 企业,打造一批赤泥综合利用知名产品,提升市场影响力。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完善标准体系。 围绕元素提取、路用材料、建筑材料、充填材料、土壤改良材料等领域,制定完善赤泥综合利用产品标准 。围绕 赤泥预处理、污染防治、综合利用产品 、 检验检测和碳减排核算等方面 ,研究相关 标准规范,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协同配套的赤泥综合利用标准体系。鼓励制定 地方标准, 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 制定 。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四)加强激励约束。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科研 “ 揭榜挂帅 ” 、 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建设。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支持设立市场化运营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金,探索创新 “ 股贷债保 ” 联动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 积极参与赤泥综合利用 。支持有条件的省管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与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合作。 根据赤泥建材产品相关标准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 落实 对赤泥建材产品的政府采 购支持政策 ,鼓励 在政府工程等项目建设中使用赤泥综合利用产品, 逐步提升使用比例。 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 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制度, 支持 B 级及以下氧化铝企业争创 A 级企业; 对大比例消纳赤泥的综合利用企业给予错峰生产豁免支持 。 对 赤泥 综合利 用 企业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环评、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方面 依法依规予以支持 。 鼓励开展赤泥堆存库原位生态修复,腾退土地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 (省委金融办、 财政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 人行河南省分行、 河南 金融 监管局 、 河南 证 监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 定期举办技术交流、应用场景 及 典型案例推 广 等活动, 加强 产业政策 、赤泥 资源属性和可安全利用 方面宣传 ,提高社会认知度 、 接受度,营造有利于赤泥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鼓励企业开展交流合作。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关于《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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