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 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省直有关单位 , 有关行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 落实 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根据 《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 豫政办〔 2024 〕 42 号 ) 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 6 年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计划
2026 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包括 省级综合性 职业技能 竞赛 1 个, 省级行业一类赛 17 个, 省级行业二类赛 3 1 个(详见附件 1 ) 。凡纳入计划的行业赛事,举办时统一冠 以 “ 2026 年河南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 名称 。
国家级竞赛活动安排,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 网 “ 主页 — 政务 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工作通知 ” 查阅。
二、竞赛标准
各竞赛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23 年版)》,自主开发相应评价规范作为竞赛技术标准,确保竞赛技术工作质量。
三、赛事组织
( 一 ) 组织工作。 各项赛事 主办单位中 排名第一的 为 牵头主办单位, 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 牵头 主办 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赛事时间和举办地 点 ,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赛,扩大企业职工参赛比例,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鼓励采取集中开放形式办赛。各竞赛活动应按计划时间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应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完成时限。各主办单位要 切实 做好 2026 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省级选拔赛,确保按时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 二 ) 技术工作。 牵头主办单位 要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赛事设备支持单位监管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职务,如有发现,该赛事本年度所有竞赛成绩视为无效,且 牵头主办单位 两年 内不得申报 竞赛 计划。
( 三 ) 比赛 工作。 牵头主办单位 要均衡合理分配各参赛队决赛名额,中央驻豫单位及省属企业可单独组队;其他单位原则上应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不得以企业、院校为单位单独组队。 严格审核选手信息, 已获得 “ 中华技能大奖 ”“ 全国技术能手 ”“ 中原技能大奖 ”“ 河南省技术能手 ” 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国家级 职业技能 竞赛省级选拔赛,参赛选手条件严格按照国赛要求执行。要认真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推广竞赛成果,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
四、奖励政策
按照 “ 谁办赛、谁负责 ” 原则,由牵头主办单位按照我省 《 关于 颁发 职业技能竞赛 获奖 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有关工作的通知 》 规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不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按照以下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以选手报名时实际持有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准,已具有相应等级的不予重复晋升):
(一) 省级行业一类赛: 单人赛项前 5 名、双人赛项前 2 名 的获奖选手 ,经审核晋升技师 职业技能 等级;单人赛项第 6—20 名、双人赛项第 3—10 名 的获奖选手 ,经审核晋升高级工 职业技能 等级。
(二) 省级行业二类赛: 单人赛项前 3 名、双人赛项第 1 名 的获奖选手 ,经审核晋升技师 职业技能 等级;单人赛项第 4—15 名、双人赛项第 2—7 名 的获奖选手 ,经审核晋升高级工 职业技能 等级。
各赛事获奖及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参赛选手的 50% 以内。
五、工作要求
( 一 ) 规范 组织管理。 各 竞赛 牵头 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 举办 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 《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要求, 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 二 ) 细化 安全防控。 各 竞赛 牵头 主办单位要按照 “ 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 ” 原则,科学合理制定竞赛期间的卫生 健康 、安全应急等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 竞赛 牵头主办单位 要高度重视竞赛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推广,扩大赛事影响力,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将 通过 “ 河南竞赛 ”“ 技能河南 ” 微信公众号及《职业技术培训》内刊等平台 进行 宣传,请各 牵头 主办单位及时提供 赛事 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材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四) 认真 总结 汇报。 各竞赛 牵头 主办单位 要 认真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结,并于竞赛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竞赛总结、获奖名单通知、裁判长签字确认的竞赛成绩汇总表、《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 2 )、《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 晋升 申请表》(附件 3 )等资料报送至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电子邮箱 。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得申报下一年度赛事;竞赛未按时完成的,主办单位需书面说明情况。
( 五 )做好动员组织。 各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要积极动员本地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赛,统筹规范本地竞赛,制订年度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 鼓励基层 负责 竞赛工作同志观摩赛事; 及时提供本地赛事新闻通稿等素材; 2026 年 12 月 1 日前将本地竞赛总结报送至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 。
六 、联系方式
( 一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 力 建设处
联系人: 乔晓东 罗宏跃
联系电话: 0371—69690 105
电子邮箱: rstzjcjsz@126.com
( 二 ) 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联系人: 王 镭 何 楠
联系电话: 0371-69306138
电子邮箱: hn9620@163.com
( 三 )“ 河南竞赛 ” 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 姚诗远
联系电话: 17837665003
电子邮箱: 1451990375@qq.com
( 四 ) 《职业技术培训》编辑部
联系人: 杨子江
联系电话: 0371-69306155
电子邮箱: C65909484@163.com
附件: 1. 2026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202 6 年 5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