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
豫政〔2026〕1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充分发挥服务业对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满足民生需要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梯度构建产业体系
锚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的核心目标,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聚焦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两个方向加快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围绕支撑型、赋能型、成长型服务业构建“3×4”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规模达到4.6万亿元左右。
(一)大力发展支撑型服务业。
1.推动现代物流降本增效,助力国内国际循环畅通。
运输。推广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建设经验,推动中欧班列(郑州)扩量,提速发展高铁物流、内河航运,培育壮大无人配送、低空配送等新业态。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落实“一单制”“一箱制”。推动物流载体互联成网,提升郑州国际物流服务能级,加快建成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加快天然气“全省一张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仓储。加快老旧物流仓储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分拣设备。鼓励盘活利用闲置设施和铁路货运场站,加快城郊大仓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产后预冷等服务能力和公共型冷库等设施功能。(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供应链。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深度融合,加快航空跨境、国际陆港、大宗商品、全程冷链、新兴消费、制造业集成等特色供应链建设,打造一批供应链新场景和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绿色供应链技术。(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邮政管理局、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文旅体融合,促进高品质消费升级。
文化和旅游。培育网络游戏、网络表演、数字动漫、数字演艺等新业态。引进高品质、高流量首展、首演,打造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和特色首创场景。实施景区强基焕新行动,建设智慧展示、沉浸体验、全龄友好型设施,盘活闲置文旅项目。鼓励景区、文博场馆等延时开放。推出旅游惠民措施,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质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体育和户外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加赛事活动和文旅体融合产品供给,持续开展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推广跳伞、滑翔、航模、登山、徒步、水上等户外项目,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冰雪经济和户外运动产业。(省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养老托育高效适配,有效扩大普惠优质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更新和完整社区建设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鼓励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动养老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发展旅居养老。(省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托育托幼。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探索公立医院建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提供残疾儿童养护、康复、特教等服务,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争取国家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现代商贸提质升级,强化便利安心特色服务。
批发零售。完善农产品批零市场布局和功能,建设全国重要的农产品交易中心。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申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促进期现联动。探索发展工业消费品集中采购、仓储配送等一体化服务。深入开展国家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创建,推动“一店一策”改造,推广胖东来经验培育一批品质型零售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直播带货、即时零售等新模式。(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住宿餐饮。引育知名品牌酒店,加快发展主题酒店、精品民宿和乡村客栈等特色住宿业态。挖掘老字号资源,拓展创意菜、养生餐、非遗美食等细分赛道,做强豫菜品牌。发展夜间、休闲、文旅等主题餐饮,支持经营主体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质发展赋能型服务业。
5.丰富现代金融工具,增强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
银行和证券。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建立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全生命周期融资体系。推进“基金入豫”“险资入豫”,争取并购、服务贸易等国家级基金在我省设立投资载体或子基金,发挥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优化参股、返投政策。争取国家数字人民币试点。(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河南金融监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险和融资租赁。扩大产品研发责任险覆盖范围,推广中试服务险,落实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促进风险共担。推动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直接租赁、售后回租、联合租赁等定制化服务。(省委金融办、河南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做强做优商务服务,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会展和广告。实施“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发布国际性展会推荐目录,引育知名品牌展会。鼓励建设综合性会展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社交电商广告、沉浸式场景广告,推进广告产业园区提质升级。(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法律服务和咨询。加快建设高水平公立司法鉴定机构和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和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大力发展商务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等专业服务。(省司法厅、商务厅、财政厅、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高附加值业态。发布“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辐射带动作用。深化跨区域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完善与劳务输入地对接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7.强化科技服务基础支撑,推动全链条向高端化延伸。
工业设计。聚焦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协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工业设计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知识产权。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发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升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等全链条服务水平。(省委金融办、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河南金融监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完善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体系和省实验室布局,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启动专利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试点。(省科技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质量技术服务。发展计量、标准、认证、检测等质量技术服务,推进省级以上质检中心布局建设,推动中试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孵化机构等市场化转型。(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抢占数智化发展主动权。
软件。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和行业模型,推进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和示范场景建设。加快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研发攻关,培育软件AI智能体。围绕网络安全、自动驾驶、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和特色软件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信息传输。持续扩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带宽,推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5G大区中心建设。推进5G虚拟专网规模化应用,加快5G—A在低空经济、通感一体等领域融合应用。(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数据和信息技术。培育数据合作联合体,打造高质量数据集,支持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先行先试,完善数据确权、评估、定价机制。推动通算、智算、超算协同发展,实施国家超算互联网核心节点等智算中心项目,完善中国算力服务平台(河南)功能。(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发展成长型服务业。
9.完善健康服务体系,培育全生命周期医养康护新业态。
医疗保健。积极发展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稳妥推进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发展多层次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展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医疗保健服务。探索构建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发展运动数据分析、营养咨询等服务。发展精神疗愈服务。(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医保局、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康复护理。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居家康复、日间康复训练和医疗护理。拓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康复类项目,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中医药康养。推动市、县级中医医院实现中医药服务体系全覆盖。争取国家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试点项目。加大河南特色中医药与养老、护理、体育、文旅等产业融合力度。(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做精做细居民服务,提高便利化、多样化水平。
家政和社区服务。加强家政便民、社区助餐、养老托育、医疗卫生等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功能齐全的完整社区,扩围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物业服务 生活服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个性化服务。拓展整理收纳、上门代厨、专业深度保洁等新型到家服务。推广全屋定制家居、局部翻新、适老化改造等新模式。延伸宠物服务产业链。(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教育培训和产教融合,强化产业发展技能保障。
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急需行业、重点就业群体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加快职业能力培训课程建设,开展技能人才项目化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产教融合。加强服务业领域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优化相关学科专业布局,建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争创国家市域产教联合体。(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合作办学。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模式。鼓励企业、职业学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开展境外办学,打造“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品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节能降碳。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壮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市场,开展碳咨询、碳认证、碳金融等活动。依法稳妥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担保融资。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河南)获批筹建。发展共享充电、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扩大绿电消费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事管局、市场监管局、省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环境治理。发展环境保护监测评估、环保技术推广、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服务,加大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加强重点水域、湿地、林地生态修复,加快尾矿库和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循环经济。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发展再制造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服务业数智化、标准化、融合化、国际化发展水平
(一)实施数智赋能行动,扩大服务业竞争优势。深入实施“人工智能 ”行动和“数据要素×”行动,推动服务业向数字赋能、智能驱动转变。鼓励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咨询服务、设备运维等环节建设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在文旅、医疗、养老等领域广泛应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数据、算法。争创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通信管理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标准引领行动,提升服务业品质水平。完善冷链末端配送、家政、托育、照护、餐饮等生活服务领域标准,加快制定低空服务、数字服务、算力服务、绿色服务、平台经济、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标准。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应用。鼓励服务业企业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团体标准,争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跨界融合行动,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推动制造业企业向“制造 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服务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深入开展国家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培育一批“两业”融合发展区和试点企业。加快服务业赋能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构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培育百家省级重点服务组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开放拓能行动,增强服务业链接能力。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加大文旅、商贸零售、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领域开放力度。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支持河南自贸试验区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文化、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争创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深入推动“跨境电商 产业带”发展。(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系统优化服务生态
(一)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市停车场和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和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促进城乡商业网点设施更新和业态提升。提速提质建设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和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布局建设重点生产服务基础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服务发展场景。深入推进场景培育和大规模应用,打造全国重要的场景资源开放应用高地。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文旅融合等重点领域,建设区域综合性重大场景和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发展首发经济,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合作,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沉浸式互动、多业态集聚的消费新场景。(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壮大优质经营主体。壮大服务业骨干企业,促进服务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支持“个转企”“小升规”,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深入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分类培育、动态管理服务业企业,鼓励开展服务质量承诺,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清理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加强人才引育留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平台载体支撑。发展总部经济,深化与头部电商平台政企协作,引导平台利用流量支持发展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健全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优化省级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体制机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模式,提升产业能级和辐射功能。(省商务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河南服务品牌。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加强物流、商贸、养老、文旅、人力资源等重点领域品牌建设和传播。开展新服务、新供给品牌体验场景培育,选树“美豫名品”服务业企业。办好中国品牌日河南特色活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组织实施
发挥省服务业工作专班作用,系统化构建政策支撑体系,抓好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服务业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省统计局要健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省服务业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各地要因地制宜落实本实施意见。要统筹土地、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配置,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和分级分类管理,守牢服务业安全底线。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