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鹤壁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延续的公告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鹤壁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申请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延续进行了资料及现场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同意资质认可延续。

特此公告。


附件:鹤壁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信息公开表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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