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矿区计量检测中心变更业务范围的公告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0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法对焦作矿区计量检测中心提出的变更业务范围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经研究,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焦作矿区计量检测中心安全检测检验机构信息公开表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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