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8 16:41 来源:科技人才与科普处(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创新实践科普载体建设,持续培养提升广大青少年创新意识和科学兴趣,根据《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对2021-2024年建设的93家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以下简称“操作室”)进行绩效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2024年“操作室”建设单位(附件1)。

二、评估程序

(一)材料填报。 “操作室”建设单位填写《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封皮、目录、绩效评估报告、证明材料的顺序排列并用彩纸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教育厅。

(二)审核报送。 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对绩效评估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将《绩效评估报告》及《绩效评估单位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11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人才科普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统一命名为“绩效评估 建设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至工作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视频报送。 建设单位须提供5分钟以内的简介视频,重点展示“操作室”场地、科学研究试验设备及配套设施、开展和参加科技创新和科普活动情况、“操作室”相关宣传报道情况等,不要求专业机构、专业设备拍摄,mp4或wmv格式,画面清晰即可。视频命名为“绩效评估 建设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于11月1日前发送到工作邮箱。

(四)综合评估。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评估,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程序发文和备案。

三、其他事项

绩效评估合格及以上的继续实行动态管理;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撤销;不参加评估、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或在绩效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不合格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 0371—6595623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13房间

邮       编:450008

工作邮箱:hnkcxxkf@163.com


附件:1. 绩效评估对象名单

          2. 河南省“小小科学家科技创新操作室”绩效评估报告

         3. 绩效评估单位汇总表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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