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豫科〔2024〕29号)和《河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25〕154号)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论证、厅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拟新建设河南省(智能装备制造)概念验证中心等省概念验证中心,并聚焦先进农机装备等领域开展省概念验证中心重点培育工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附相关证明材料)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和逾期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区域处 0371-65990399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