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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发改价格〔2021〕71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保障中心:
现将《关于开展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豫发改传真 〔 2020 〕 23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明确部门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建立专项治理行动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单位于每日 17:00 前将治理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度情况报送至市直各相关单位。
联系人:
市发改委 贾逸潇 3569267
市财政局 鲁小红 8866883
市住建局 侯 琪 3557206
市城管局 陈辉年 3557257
市市场监管局 郑 忠 2926601
市住房保障中心 孙海欧 292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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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