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指示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委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烧碱等 9 个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进行甄别认定。
本次共收到马村区、中站区、博爱县等 7 个县(市、区)政府甄别上报的相关企业 15 家,现将甄别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8 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焦作市发改委产业科反映。
联系电话: 0391-3569077
邮 箱: jzfgwgyk@126.com
2021 年 7 月 14 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