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焦作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法律顾问人才和机构储备,为全市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提供参考,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焦作市将建立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和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熟悉经济发展、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和机构。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等,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者法学类硕士(双证)以上学位,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持有律师资格证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应当依法成立5年以上,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专业能力强,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
(四)严格遵纪守法,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等;
(五)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党政机关涉法实际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
(六)身体健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者登录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律师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焦作市党政府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个人报名表》或《焦作市党政府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单位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后,连同其他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焦作市司法局,或者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15日。
四、报名资料
(一)个人报名所需材料
⒈《焦作市党政府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个人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本人研究或工作成果,奖励、荣誉等履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报名所需材料
⒈《焦作市党政府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机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原件备查);
3.本单位研究或工作成果,奖励、荣誉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原件备查)。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报名截止后,焦作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及机构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及报名机构内人员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地域范围、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
(二)公示。拟入选名单确定后,通过焦作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焦作市司法局网站公告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和机构名录。名录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供全市党政机关选聘法律顾问选择参考。
六、联系方式
纸质文件报送渠道(可邮寄):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市政大厦B407室(邮编:454000)。
电子文档报送渠道(邮箱):sfjfsk@126.com
联系人:王春影 宋旷哲 0391-3569224
七、其它事项
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和机构的选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和报名单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本公告由焦作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焦作市党政府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个人报名表
2.焦作市党政府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单位报名表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