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 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
现将《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 2021 〕 887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
焦作市 焦作市 焦作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完)各县 ( 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
现将《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 2021 〕 887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
焦作市 焦作市 焦作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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