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第一 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 202 3 〕 12 号)和《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第一 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焦工信〔 202 3 〕 7 号)文件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 五城 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市工信 局 会同 市 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以下 38 家规上 工 业企业符合满负荷生产奖励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 为 202 3 年 4 月 12 日 — 202 3 年 4 月 14 日 。 如有异议,请 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公示期内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 0391-3569283 ,市财政局 0391-8866698 。
附件:焦作市城区 202 3 年 第一 季度拟奖励满负荷生产规上工业企业名单
焦作市城区2023年第一季度拟奖励满负荷生产规上工业企业名单(2).pdf